平罗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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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介绍
平罗县
【面积】1568平方千米 【人口】30万(2005年) 【代码】640221 【邮编】753400 【驻地】城关镇 【区划】 平罗简介 平罗县位于宁夏平原北部,明珠般镶嵌于巍巍贺兰山与滔滔黄河水之间,古为朔方之天堑,清朝雍正三年(公元1726年)改平虏为平罗。独特的地理位置,丰富的历史内涵,绮丽的黄河文化和民族风情,造就了平罗浓厚的回、汉、蒙文化底蕴。生活在1568平方公里土地上的29万回汉人民,世代和睦相处,休戚与共,创造出灿烂而久远的辉煌。 自然资源 “若说良田无限好,风光谁亚小江南”--清代诗人法海的名句,逼真地描绘出平罗县山河之间,一片沃野,水草丰盛,资源富饶的胜景。 78万亩良田,使其成为全国重要的商品粮基地县;山麓、河滩上宽阔的天然牧场,使得畜牧业发展势头强劲森林蓄积量达9.3万亩。 矿产资源极其丰富,品种与产量在宁夏首屈一指,尤以煤、铝土、硅石、铁矿石、黏土、碳岩、石英砂等最为可观。是国际市场冠誉的“煤王”太西煤的产地,已探明储藏量6.55亿吨。电力资源丰富,年供电量11亿千瓦时。 平罗县土地和农副产品资源丰富,开发潜力巨大。黄河过境流程达41公里,农业倚黄河之利,水资源充足,加之日照时间长,昼夜温差大,农作物种类多、产量高、质量好、是宁夏优质小麦、大米、油料、蔬菜、瓜果和淡水鱼的重要产地之一。土地面积广阔,土质深厚,现已开发耕地78万亩,宜农、宜林待开发荒地70.83万亩,山麓、沙滩面积13.63公顷。 历史沿革 平罗县在西周、东周、春秋战国时期,居戎狄部落游牧之沃野,水草丰美。秦时属北地郡富平县。西汉时属北地郡方梁县。东汉时属北帝郡廉县。南北朝时期,在北魏时属历城郡建安县。隋朝时属灵武郡灵武县。唐朝时属警州。北宋时属定州。嘉庆三十年(公元1551年)改为平虏千户所。清朝初年改为平罗所。雍正二年(公元1724年)置平罗县。 平罗县始建于清雍正二年(1724年)。秦及西汉初属北地郡富平县。汉武帝时在今县境下庙乡暖泉村设廉县。东汉、两晋时县境为匈奴、鲜卑等少数民族控制。南北朝及隋时属灵武郡。唐属灵州都督府,朔方节度使管辖。唐先天二年(713年),在今县境姚伏镇置定远城。唐景福二年(893年)升为警州。北宋、西夏时属中兴府(今银川市)。元、明时属宁夏府、宁夏卫辖。明嘉靖(1551年)时,设平虏守御千户所。清初沿袭明代卫所制,雍正二年改置平虏所为平罗县,属甘肃省宁夏府。平罗县即为平虏之转音。 平罗建县后第三年开挖兴建了惠农、昌润两渠,招民垦种。于1727年、1729年在县境内增设新渠(驻今姚伏镇)、宝丰(驻今宝丰镇)两县。至乾隆三年(1739年),此处大地震,新渠、宝丰二县城震毁,两县随之撤销,并入平罗县。 县属五堆子一带的狭长地带,1784年黄河向西改道,此块土地被甩在黄河东岸。后经陕甘总督奏准该地仍归平罗县,并立碑为界。1930年,当时的绥远省在此处设置沃野设治局;宁夏为争此地,在此设置陶乐设治局。后经国民政府内政部派员查勘后,于1937年裁定沃野设治局归宁夏管辖,仍名为陶乐设治局。1941年从平罗县划出,改建为陶乐县。 清嘉庆十一年(1806年),原属阿拉善旗的磴口一带,划归平罗县。1926年,将磴口从平罗划出,设置为磴口县。 民国22年(1933年),宁夏省调整宁夏、宁朔、平罗三县的辖地,原属平罗县的常信、洪广、丁义、李刚、清水、通义等9堡及高荣堡的西半部,划归宁夏县。 民国三十年(1941年),划出平罗县北部的宝丰、黄渠桥,石嘴山高庄、惠北、灵沙等8个乡划出建立惠农县。 1945年,平罗县属宁夏第三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管辖。两个月后,宁夏第三专员督察区撤销,改置为银北专区,平罗县归其管辖。 1949年,宁夏解放,平罗县直属宁夏省。1954年,宁夏省撤销并入甘肃省,设置银川专区,平罗县归属银川专区管辖。 1958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银川专区撤销,平罗县直属自治区管辖。1972年,设立银北地区,平罗县又隶属银北地区。1975年,银北地区撤销,平罗县划归石嘴山市。 区划沿革 1949年以前平罗县为乡、保、甲制,全县共辖8个乡、1个镇,41保,651甲。解放后,改设为8个区,不久后8个区调整为6个区。 1950年1月2日,将6个区调整为5个区36个乡,其中第一区驻县城内,辖9个乡;第二区驻头闸,辖7个乡;第三区驻五香,辖7个乡;第四区驻姚伏,辖7个乡;第五区驻崇岗,辖6个乡。 1955年10月,撤区并乡,先将第一、二、三、四4个区撤销,所辖30个乡合并为14个乡1镇。1956年4月,撤销第五区,将其所辖6个乡合并为3个乡。当时全县共辖合作、老户、惠威、周城、大兴墩、姚伏、五香、渠口、六羊、六中、大寨子、头闸、外红岗、通伏、崇岗、大武口、下庙等17乡和城关镇1镇。 1956年夏,将头闸、外红岗、渠口、六羊、五香、六中、大寨子、通伏合并为头闸、渠口、五香、通伏等4个乡。 1958年秋,人民公社化,全县组建为政社合一的灯塔(后改名为姚伏)、红旗(后改名为黄河)、红星(后改名为大武口)和前进4个人民公社,原14个乡(镇)同时撤销。 1960年2月,惠农县的高庄、惠北、灵沙等公社划归平罗县管辖,平罗县将其分别划归前进和黄河人民公社。1961年,4个公社调整为11个公社。其中将前进公社分为前进、城关、高庄3个公社;黄河公社分为头闸、渠口、灵沙、五香4个公社;姚伏公社分为姚伏、通伏2公社;大武口公社分为大武口和崇岗2个公社。 1962年4月从前进、姚伏、头闸、灵沙4个公社各划出一部分组建周城、二闸、惠北3个公社;城关公社改为城关镇。10月,在石炭井工矿区成立大武口镇。1963年7月,将石嘴山市的黄渠桥、宝丰2个公社划归平罗县管辖;平罗县的大武口镇(驻石炭井)和大武口公社划归石嘴山市。 1982年,从五香公社分设六中公社,由崇岗公社分设下庙公社。1984年,撤销所有公社,改为乡(镇)。在工矿地区组建了汝箕沟、大水沟2个镇。1985年1月,设置了西大滩、火车站2个镇。3月,改设姚伏、头闸、宝丰、黄渠桥等4个乡为镇。 1994年4月,火车站镇更名为太西镇;至此,平罗县辖城关、太西、西大滩、汝箕沟、大水沟、姚伏、头闸、宝丰、黄渠桥等9个镇和前进、周城、通伏、五香、六中、渠口、灵沙、惠北、高庄、二闸、崇岗、下庙等12个乡。 (*参考资料:《宁夏现代政区变迁沿革》,冯茂著,宁夏人民出版社,1998年9月第1版,银川)?年,将原有8个镇、12个乡调整为6个镇、4个乡:撤销原前进乡、太西镇,合并到城关镇;撤销原周城乡、西大滩镇,合并到姚伏镇;撤销原下庙乡、崇岗乡、汝箕沟镇,合并后新设崇岗镇;撤销原惠北乡,合并到黄渠桥镇;撤销原二闸乡,合并到高庄乡;撤销原六中乡,合并到渠口乡;撤销原五香乡,合并到通伏乡。宝丰镇、灵沙乡的行政区划不作调整(出处)。 2003年12月31日国务院批准(国函[2003]139号):撤销石嘴山市陶乐县。将原陶乐县的红崖子乡、高仁乡、马太沟镇划归平罗县管辖,月牙湖乡划归银川市兴庆区管辖。 2008年经济实力进入西部百强县。 以下地名与平罗县面积相当:湖南怀化麻阳县河北唐山市丰南区西藏林芝波密县康玉乡山东潍坊青州市湖北黄石市大冶市天津武清区湖南湘西州泸溪县江苏徐州新沂市湖南永州江永县云南玉溪易门县广西贺州富川县甘肃省天水甘谷县 [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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