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路街道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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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路街道
- 2003年12月25日,国务院批准(国函[2003]134号):将新乡县洪门镇的定国、吕村、堡上、孙村、东聂庄、秦庄6个村划归牧野区管辖。 附:国家化学与物理电源产业园管理前河头、后河头、临清店、韩光屯、卜奇屯、东曲里、白露、下焦庄8个行政村。前河头、后河头、临清店3村原属牧野乡,韩光屯、卜奇屯、东曲里、白露、下焦庄5村原属和平路街道。还有6个地名与和平路街道同名:黑龙江哈尔滨香坊区和平路街道安徽合肥市瑶海区和平路街道四川南充顺庆区和平路街道江苏镇江润州区和平路街道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和平路街道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和平路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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