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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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原县介绍
平原县
平原县位于山东省西北部,西临马颊河。总面积1047平方千米。总人口45万人(2003年)。 县人民政府驻地邮编:253100。行政区划代码:371426。区号:0534。拼音:PingyuanXian。 行政区划 平原县辖2个街道、7个镇、3个乡:龙门街道、桃园街道、王风楼镇、前曹镇、恩城镇、王庙镇、王杲铺镇、张华镇、腰站镇、坊子乡、王打卦乡、三唐乡。 历史沿革 汉置县,据《尔雅》:“大野曰平,广平曰原,县西有平原津。”据《地理风俗记》:“原博平也,故曰平原矣。” 1992年10月4日,将平原县的王村店乡划归德州市管辖。 1996年5月3日,撤销平原县王杲铺乡,设立王杲铺镇(鲁政函民字[1996]20号)。平原县辖5个镇、13个乡:平原镇、恩城镇、腰站镇、王凤楼镇、王杲铺镇、炉坊乡、寇家坊乡、张华乡、王庙乡、苏集乡、林庄乡、前曹乡、王打卦乡、十里铺乡、张士府乡、坊子乡、三唐乡、尹屯乡 1998年7月28日,撤销平原县张华乡,设立张华镇(鲁政函民字[1998]18号)。 1999年,平原县辖6个镇、12个乡:平原镇、恩城镇、王风楼镇、腰站镇、王杲铺镇、张华镇、芦坊乡、王大卦乡、三唐乡、坊子乡、张士府乡、前曹乡、尹屯乡、寇坊乡、林庄乡、王庙乡、苏集乡。 2000年6月15日,平原县撤销寇家坊乡、炉坊乡,将其行政区域并入平原镇;撤销张士府乡,将其行政区域并入王凤楼镇;撤销前曹乡、尹屯乡、林庄乡,合并设立前曹镇,前曹镇人民政府驻原前曹乡人民政府驻地;撤销十里铺乡,将其行政区域并入恩城镇;撤销王庙乡、苏集乡,合并设立王庙镇,王庙镇人民政府驻原王庙乡人民政府驻地。 2000年,平原县辖8个镇、3个乡。 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439701人,各乡镇人口:平原镇96800王风楼镇51206前曹镇52459恩城镇56244王庙镇34489王杲铺镇31177张华镇21615腰站镇24302坊子乡27692王打卦乡23669三唐乡20048 截至2002年12月31日,平原县辖8个镇、3个乡。 以下地名与平原县面积相当:安徽马鞍山含山县福建宁德周宁县湖南长沙望城区黑龙江伊春新青区西藏日喀则市萨迦县吉定镇河南商丘柘城县河北邢台宁晋县湖北荆州市荆州区四川甘孜石渠县起坞乡内蒙古呼伦贝尔牙克石市博克图镇云南西双版纳州勐腊县关累镇浙江省金华永康市 [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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