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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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区介绍
黄山区
黄山区位于安徽省南部,东经117°50′-118°21′、北纬30°00′-30°32′,东连旌德、绩溪,东南与徽州区毗邻,西接石台、青阳,西南与休宁、黟县交界,东北同泾县相依,东西宽约51.75千米,南北长达57.83千米,总面积1775平方千米(注:《简册》上数据为1669平方千米)。总人口16万人(2004年)。 区人民政府驻甘棠镇,邮编:242700。代码:341003。区号:0559。拼音:HuangshanQu。 行政区划 黄山区辖1个街道、8个镇、6个乡:新城街道、甘棠镇、仙源镇、汤口镇、谭家桥镇、太平湖镇、焦村镇、耿城镇、三口镇、新明乡、龙门乡、乌石乡、新华乡、新丰乡、永丰乡。共有5个社区、116个行政村。 历史沿革 唐天宝四年(公元745年)设立太平县。1983年12月1日,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太平县,设立县级黄山市,因在黄山之北,故名。以原太平县、歙县的黄山公社、石台县的广阳公社的行政区域和黄山管理局现有辖区为黄山市行政区域,由安徽省直接管辖。1987年11月27日,国务院批准:撤销屯溪市、黄山市,设立黄山市(地级);设立黄山市黄山区,以原黄山市为其行政区域。 2000年,黄山区辖1个街道、7个镇、12个乡。 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全区总人口159845人,其中:新城街道18747甘棠镇19235仙源镇11034汤口镇13857谭家桥镇8317太平湖镇6135焦村镇9193耿城镇8354三口乡8744新明乡6930龙门乡5031贤村乡3321郭村乡2644乌石乡6809桃源乡2697清溪乡2435新华乡6052新丰乡6247永丰乡6261广阳乡3854黄山风景区虚拟镇3948 2004年底,黄山区辖1个街道、8个镇、11个乡。 2006年,黄山区行政区划部分调整:撤销广阳乡、清溪乡、桃源乡、贤村乡、郭村乡,将原广阳乡整建制并入太平湖镇;太平湖管委会和太平湖镇进行合署,实行四块牌子,一套人马;将原清溪乡、桃源乡整建制并入乌石乡;将原郭村乡、贤村乡整建制并入焦村镇,保留甘棠镇、耿城镇、汤口镇、谭家桥镇、三口镇、仙源镇、新明乡、龙门乡、新华乡、永丰乡、新丰乡,调整后,全区现有19个乡镇撤并为14个,撤并率为26%,撤并后乡镇平均人口由原来的0.85万人增加到1.15万人,平均面积由原来的93平方千米扩大到127平方千米。 以下地名与黄山区面积相当:江西新余渝水区新疆吐鲁番市高昌区亚尔镇陕西渭南市大荔县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山西临汾吉县黑龙江伊春铁力市桃山镇西藏日喀则市昂仁县尼果乡山东济宁微山县山东青岛即墨市安徽滁州市天长市青海海东市民和县西藏昌都市卡若区妥坝乡 [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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